公之于眾

公之于眾
注音: gzyz
解譯: 公:公開;之:代指事物的內(nèi)容;于:向;眾:大眾。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。
例句: 孫犁《談通俗文學(xué)》:“從不法商店拉出那些錄音錄像,公之于眾,然后才相信確有精神污染。”
成語簡寫: 公之于眾
成語繁體: 公之于衆(zhòng)
常用程度: 常用成語
感情色彩: 中性成語
成語用法: 作謂語;用于事情等
成語結(jié)構(gòu): 偏正式成語
產(chǎn)生年代: 近代成語
近義詞: 公諸于眾、公之于世、公之世人
英語翻譯: give publicity to something
俄語翻譯: широкó оповещáть общéственност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