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官放火

州官放火
解譯: 州官:一州的長官。指反動統(tǒng)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
出處: 宋·陸游《老學(xué)庵筆記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諱其名,觸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舉州皆謂燈為火。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游觀,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?!?/span>
成語簡寫: 州官放火
常用程度: 一般成語
感情色彩: 中性成語
成語用法: 作賓語、定語;用于比喻句
成語結(jié)構(gòu): 主謂式成語
產(chǎn)生年代: 古代成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