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、長洲二縣,在郡治所,分境而治。

歸有光
明朝
吳山圖記

拼音

吳、長洲二縣,在郡治所,分境而治。

注音

吳、長洲二縣,在郡治所,分境而治。

出處

出自歸有光的《吳山圖記